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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0th, '10, 19:25

10-2-2010

香港《蘋果日報》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 悼六四成入罪藉口
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曾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譚作人五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律師浦志強表示,「譚因調查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及倒塌校舍被捕,卻被當局以涉六四問題重判,說穿了,就是要借本案警誡所有想追究地震倒塌校舍責任的人,對地震維權的家長和所有關心者,發出警告。」譚作人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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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案的庭審在去年 8月結束,昨日宣判。律師浦志強說,法院是以譚的六四文章定罪,沒有提及他調查四川地震的豆腐渣工程。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去年 2月,譚起草「 5. 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進行川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調查,「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鄉鎮、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資料」,引起地方政府不滿而將他拘捕。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 9時對譚作人一案作一審宣判,僅用了五分鐘。譚的辯護律師浦志強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譚被判的罪名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罪證只有兩點:一是指他在網上發表《 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對中共 1989年處理六四的方式「歪曲誹謗」;二是六四 20周年前,他倡導獻血方式紀念,並接受外國媒體電話。

浦志強指,《廣場日記》是 2007年 5月譚作人為回應當時的香港民建聯主席馬力對六四的不當言論,用親身經歷寫的回憶文章,「根本不是歪曲,更不涉及誹謗」,且後來民建聯也為馬力的言論道歉。至於倡導以獻血方式紀念六四 20周年,無論主觀或客觀,都不具社會危害性,反而是值得鼓勵的社會公益行為,與犯罪無關。

浦志強透露,法庭判決時,公訴人不敢正視被告。浦在判決後到看守所探望譚作人,「他沒想到判這麼重,只能盼中國能早日實現法治」。浦說:「我為他辯護,也是為我自己辯護。因為我也經歷過六四,比他有更強烈的感受。」

譚作人的太太王慶華及女兒未能入庭旁聽。王慶華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訴。」譚作人的哥哥譚立人也到場外聲援,他說:「我以前不同意他(譚作人)的做法,因為認為小百姓做不了甚麼事,改變不了這社會,但今天我要站出來,我要支持他。」成都公安在法庭外加強防範,但仍有支持譚作人的市民,以散步方式到現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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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的女兒(左)及妻子王慶華在法庭外等候判決。互聯網


美使館要求立即放人

繼去年劉曉波案後,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昨亦派員到法院旁聽,但被拒入法庭。一審判決後,美駐北京大使館發聲明,指中國當局接連判囚維權人士,違背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人權準則,認為被判囚人士只是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權利,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譚作人及在囚異見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也譴責當局對譚作人的判決,指案件凸顯中國當局用「模糊和過於廣義」的法律,壓制和懲罰不同政見者。案件吸引本港大批媒體採訪,但受成都公安阻撓。國際記者聯會、香港記協等發表聲明,譴責成都公安阻撓採訪的暴力行為。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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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浦志強昨日透露,譚作人已決定上訴。互聯網


譚作人(55歲)

籍貫:四川成都
學歷:大專畢業
經歷:
曾任四川《文化人》雜誌主編;民間環保組織「綠色江河」副秘書長
2008年,反對官方彭州石化項目的發起人之一
2009年,起草「 5. 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對汶川大地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展開調查
現為自由撰稿人


當局罪證與辯方駁斥

罪證一:
「在網上發表《 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對政府處理六四事件進行歪曲描述和誹謗;煽動境內外群眾與中國政府對立。」

辯方駁斥:
《廣場日記》是以親身經歷,回應香港民建聯前主席馬力關於六四的不當言論,並無歪曲,更不涉誹謗。民建聯後來也為馬力的言論公開道歉;煽動對立的指控空泛,無事實與證據支撐。

罪證二:
「倡導發起在天府廣場義務獻血,以獻血方式紀念六四 20周年;並接受境外敵對媒體『希望之聲』電話採訪。」

辯方駁斥:
廣場獻血,無論主觀意願或客觀行為,根本不具備任何社會危害性,相反是值得提倡與鼓勵的社會公益行為,受益的是災區人民,更與犯罪無關。中國政府並無定性「希望之聲」為敵對媒體。


資料來源:判決書及辯方意見


譚作人案事件簿

2008年 5月 12日四川大地震後,譚作人走訪災區,調查災情

2009年 2月,發起「 5. 12學生檔案」倡議書,呼籲民間建立地震遇難學生檔案,調查地震倒塌校舍的工程質量

2009年 3月 28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

2009年 8月 12日,成都中級法院對譚作人案一審開庭,譚所傳喚的證人均被公安禁出庭

2009年 12月,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 2009年 10大英雄」

2010年 2月 9日,法院一審宣判譚作人煽動顛覆罪成,判監 5年,但兩項罪證均涉六四,不涉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10&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716324 (有片)

Re: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0th, '10, 19:36

自辯書節錄
「掌權者非為六四把我投獄,他們另有目的」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等待法槌的敲擊。但這並不表示我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多年來,我一直以具體人身份,對損害公共利益的事做頑強抗爭。我不敢斷言是不是這些事,使我站上被告席,但我要說,做過這些事,我至今無悔。」

「我被指控煽動顛覆政權和推翻制度。這是一項嚴重的控罪,卻與我所做過的事,沒有多少法律關係。掌權者和執法者並非為六四把我投獄,他們另有目的。本案是治思想罪、以言論罪,還是權力意志而懲罰罪犯?執法者在開法律玩笑。」

「 5.12地震後,我曾 23次深入災區,用 56天考察了 82個重災鄉鎮,採集了大量第一手資料,發現許多不應被忽視的重要事實。比如校舍倒塌問題,地震時整體倒塌的校舍不到 20所,在全部 2,000多所震損學校中,只佔 1%,但它造成的人員傷亡,卻超過總傷亡 80%。」

「校舍質量無疑是主因,但(當局)不准調查追問,『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成為極少數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犧牲品。對此,我只有憤怒,沒有惡意。我所做的一切,無非是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堅守常識,說出真話。如此而已。」

「當今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高發,任何公共決策錯誤,都可能成為矛盾爆發的催化劑。所以,為了社會整體利益,尤其需要為公益而敢於抗爭,並善於抗爭的反對者。」

「如果判我有罪,我將服法而不認罪。這個判例,將會成為法治政府和政治社會的識別標誌之一。我唾棄政治集團社會。如果要我坐牢,我將為此感到自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一種少有的榮耀,我將此視為我對家鄉的回報。」

「法庭是公平正義的發祥地。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但應該感到羞恥的人卻不在這裏。所以,我不再為自己是否有罪而辯護。我相信無論何種制度,有一個普世的共識:那就是,法官的名字叫正義。」


資料來源:摘自譚作人一審自辯書

Re: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0th, '10, 19:45

拆局
用六四轉移視線 警誡地震維權者


2008年 5月 12日的汶川大地震,震驚中外。由於中央政府動員所有力量參與搶救,為「胡溫」大大加分。惟獨豆腐渣工程被視為地震的一大污點,至今困擾中央政府。

辯護律師浦志強指,當局最初起訴譚作人時,公訴方還把譚調查地震豆腐渣工程、呼籲建立遇難學生檔案資料等當成罪證,但昨日裁決這條沒有了,「可能是他們覺得太露骨,拿掉了」。

本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直言,譚作人的判刑不合理。他認為,譚搜集四川地震資料,其實是幫助官方打擊貪官污吏,但四川當局選在大地震兩周年到來之前,以涉六四的罪名對譚判刑,不提他追究地震倒塌豆腐渣工程的事件,目的是轉移視線,又起到警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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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中央救災正面形象」

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稱,譚的判刑沒有早前被判刑 11年的劉曉波案嚴重,是因為譚所做的只影響到四川地方政府的腐敗,不涉及批評中共政權的獨裁、專制等。

「四川當局重判譚作人,是不想維權人士等繼續糾纏在豆腐渣工程上,從而影響中央全力救災的正面形象。」有北京學者稱,四川當局的做法弄巧成拙,讓案件成為劉曉波案後,又一國際新聞。

前年的「 5.12」大地震重創四川盆地,近 9萬人死亡或失蹤,近 40萬人受傷,官方稱學生死亡 5,335人,但拒追究校舍倒塌的原因,引發學生家長們上訪維權,但頻遭打壓。


本報記者

Re: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0th, '10, 19:52

港示威者剃頭

約 30名市民昨遊行到西區中聯辦,抗議譚作人遭判刑。警方和中聯辦如臨大敵,派出最少 60人在中聯辦外架起鐵馬陣,並在大閘前築起人肉防線,防止示威者闖入中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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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示威者蔡淑儀是前新聞工作者,她戴上寓意封殺言論自由的交叉字樣口罩,胸前掛上寫有「苦行療傷」的圍裙,手持「抗議中共無法無天」標語。她仿效早前反高鐵苦行的 80後示威者,繞中聯辦苦行一圈,要求中聯辦派員接收抗議信被拒,她與幾名 80後示威者靜坐抗議。另一名前新聞工作者潘惠蓮即場剃頭落髮(圖),抗議內地政府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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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Re: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0th, '10, 20:06

香港《東方日報》

揭川震豆腐渣譚作人囚五年


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校舍問題的內地維權人士譚作人,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昨遭成都中級法院一審判監五年。家人被禁入庭旁聽,譚妻王慶華批評判決荒唐及令人失望,表示一定會上訴。辯護律師指法院是以譚作人的「六四」文章定罪,學者亦認為譚因挑戰權威而獲刑,判罰太重;而美國及國際關注人權團體均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譚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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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


法院以「六四」文章定罪

判決書指譚作人發表的六四事件文章,不顧客觀事實,大肆歪曲、誣衊、抵毀政府對六四事件的處理,煽動境內外民眾與政府對抗。法院認為譚以造謠及誹謗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大批支持者昨早趕到法院外,聲援譚作人,但其家人最終被拒入庭旁聽。得知判刑結果後,譚妻王慶華表示,判刑是意料中事,覺得「很荒唐,太荒唐了」,對中國司法感到悲哀,她更遺憾春節無法一家團聚。兄長譚立人語帶譏諷地指,當初很反對弟弟為社會做事,認為「小老百姓改變不了社會現實」,「但今天我要站出來說句話,我支持譚作人。」

譚的代表律師浦志強表示,整個判決僅針對譚紀念六四事件的文章,但未提及地震和豆腐渣工程問題,批評當局以言入罪。浦又引述譚作人指,自己行為不構成犯罪,一定會上訴。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認為,譚只是調查川震豆腐渣工程,挑戰當局權威,不應有罪。根據法律,以造謠或誹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五年是最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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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作人曾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校舍問題。 (美聯社圖片)


美國及國際團體促放人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史蒂文森(Susan Stevenson)表示,美國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譚作人及其他因政治動機被判監的中國公民,她表示,內地接連判處維權人士徒刑,違背國際社會公認的人權準則。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一名職員昨希望到法院旁聽譚案,但被拒絕進入法庭。

國際關注人權團體發聲明譴責判決,批評內地當局拘捕和審判譚作人是壓制和懲罰不同意見者,要求當局釋放譚。前學運領袖王丹亦發聲明,自己與譚曾有幾次電郵聯繫,但內容均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批評當局以言入罪。

五十五歲的譚作人出生於成都,是內地著名環保維權作家,汶川大地震後,譚多次到災區調查豆腐渣校舍,寫成《5.12學生檔案》倡議書,要求徹查死難學生名單,又批評地方政府隱瞞校舍倒塌原因。譚作人於去年三月被逮捕,案件同年八月開審。


本報綜合報道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00210/00178_001.html (有片)

Re: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中国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5年!!

Feb 11th, '10, 13:23

大家可以支持下2010年奧斯卡短片提名“劫後天府淚縱橫”HBO China's Unnatural Disaster The Tears Of Sichuan Province。
同星期日檔案之說不出的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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