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香港人的舉旗自由(the right to hold a flag)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11411070000連署訴求:
不同於蘇格蘭(Scotland)及魁北克(Quebec),香港目前被中國剝奪了舉行獨立公投的權利(the right to independence referendum)。可憐!
15年前,中國曾經承諾香港在一國兩制(one country, two systems)的制度下享有除國防與外交以外的自治權(autonomy),實現港人治港(Hong Kong people ruling Hong Kong)。
如今,中國不履行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了。可惡!
例如,對香港的地方選舉中國早已插手,對香港學校課程中國開始要管,甚至對香港人可以舉甚麼旗中國現在也有意見,恐嚇要立法禁制香港人舉「港英旗」(British Hong Kong Flag,1959–1997),企圖為廿三條(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的立法鋪路。
中國應該尊重人民的舉旗自由,不應該亂扣「港獨」帽子。老百姓舉甚麼旗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公民的自由與人權有保障。
面對馬政府的親中政策,台灣人是否應該警惕:今日的香港,明日的台灣?
請連署支持香港人最低程度的基本自由---舉旗自由(the right to hold a fl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