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粵土地勘探同測繪、地籍管理、國土資源嘅規劃利用、國民居屋政策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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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粵平民房屋建設委員會

Jul 14th, '11, 09:30

粵嚟粵掂 wrote:之前嘅支撈國有同私人物業收歸國有之後,就變做大粵民國嘅國家資產,要成立專門嘅公共房屋管理機構嚟管理、運營呢啲物業。

對於呢啲罰沒物業裡頭嘅住宅物業,大粵政府應該編訂一個梯級分配表,以無償贈送、極小額售賣、小額售賣、廉租、低市值價售賣、市值出租6種方式處理。

無償贈送:對為粵獨事業捐軀嘅烈士家眷,大粵政府將對佢哋作第一等優先分配,喺之前嘅支撈國有同私人物業收歸國有之後,就變做大粵民國嘅國家資產,要成立專門嘅公共房屋管理機構嚟管理、運營呢啲物業。

對於呢啲罰沒物業裡頭嘅住宅物業,大粵政府應該編訂一個梯級分配表,以無償贈送、極小額售賣、小額售賣、廉租、低市值價售賣、市值出租6種方式作出處理。

無償贈送:對為粵獨事業捐軀嘅烈士家眷,大粵政府將對佢哋作第一等優先分配,喺佢哋心儀城市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無償贈送一套總面積唔細於200平方米嘅住宅物業,並永久免除該套物業水、電、燃氣、固定電話、互聯網、電視、物業管理、物業維護修葺等嘅日常居住費用。當呢套住宅物業日後老舊要清拆嗰陣,大粵政府將喺相同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再無償贈送一套總面積與之前相同嘅住宅單位,同樣永久免除該套物業嘅日常居住費用。對於呢啲國贈烈屬產業,往後遇到類似嘅拆建,一概按噉處理,永世不變。呢啲國贈烈屬產業,允許烈屬後裔嘅其中一人承繼使用權,其餘後裔,大粵政府一樣會等同優待,同樣喺佢哋心儀城市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無償贈送住宅畀佢哋,同樣永久免除該套物業嘅日常居住費用。國贈烈屬產業係烈屬後裔私人永久享用嘅國家資產,烈屬後裔唔可以將佢出售、出租、分租。所有私人地產商唔可以收購、再發展,否則按侵吞國有資產罪作出拘控。假如烈屬後裔死後再無直系眷屬,又或者烈屬後裔犯有叛國、反去支那化、反人類等死罪而佢又再冇任何直系眷屬嘅,大粵政府將無條件收返呢套國贈烈屬產業。

極小額售賣:對為粵獨事業作出重大貢獻嘅人士,大粵政府將對佢哋作第二等優先分配,喺佢哋心儀城市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以1-5萬(2011年支幣為基準值)嘅極小金額向佢哋出售一套總面積唔細於150平方米嘅住宅物業。對該套物業水、電、燃氣、固定電話、互聯網、電視、物業管理、物業維護修葺等嘅日常居住費用,一律按20%收費。當呢套住宅物業日後老舊要清拆嗰陣,大粵政府將喺相同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無償置換一套總面積與之前相同嘅住宅單位,同樣按20%收取該套物業嘅日常居住費用。對於呢啲粵獨重大貢獻人士產業,往後遇到類似嘅拆建,一概按噉處理,永世不變。

小額售賣:對為粵獨事業作出積極貢獻嘅人士,大粵政府將對佢哋作第三等優先分配,喺佢哋心儀嘅城市以6-10萬(2011年支幣為基準值)嘅小金額向佢哋出售一套總面積唔細於100平方米嘅住宅物業。對該套物業水、電、燃氣、固定電話、互聯網、電視、物業管理、物業維護修葺等嘅日常居住費用,一律按50%收費。當呢套住宅物業日後老舊要清拆嗰陣,大粵政府將喺相同嘅市中心繁華同好學區地段無償置換一套總面積與之前相同嘅住宅單位,同樣按50%收取該套物業嘅日常居住費用。對於呢啲粵獨積極貢獻人士產業,往後遇到類似嘅拆建,一概按噉處理,永世不變。

廉租:照顧低收入基層市民,用作廉租嘅住宅物業,至少50%要處喺城市旺區。

低市值價售賣:照顧城市中產,一般按市值50-70%出售。

市值出租:方便未置業嘅中產。

Re: 大粵平民房屋建設委員會

Jul 16th, '11, 06:49

對於大粵低下階層亦應大力照顧。我相信大粵人民一定會好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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