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坊
蕃坊是唐朝、宋朝專門為到中國經商居住的外國人設置於廣州、泉州、杭州的區域。廣州蕃坊在城西南,泉州蕃坊在城南,杭州蕃坊在城東清泰門內[1]。蕃坊居民絕大多數是阿拉伯人、波斯人,他們保留本國的語言和穿戴、飲食、禮拜習慣,有清真寺、清真市場,有教長和審判長審理蕃坊居民的糾紛。
關於蕃坊的裁判準則,在唐代根據唐律疏議:「諸化外人同類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這是官方一種懷柔遠人的政策,並非一種特權;明朝時則一概以大明律法論,沒有中外之別[2]。蕃坊有蕃長一名,由中國官府從蕃坊居民中挑選一人任命,蕃長的衣服、冠帶同中國官員。番人若犯罪,由廣州鞫實,送番坊執行:綁在木梯上,用藤杖鞭打。番人不食豬肉,食魚鱉。番人手指帶鑲寶石的金指環,最寶石中以貓眼石最貴重[3]
唐代蕃商以波斯最富,宋代則阿拉伯最富,嘉定間蕃商曾出資助修泉州城[4]。
宋徽宗大觀政和年間還設立為外商子女學習的「蕃學」。
泉州聖友寺、廣州懷聖寺都是往日蕃坊的清真寺。
參考文獻
^ 梁啟超 《飲冰室合集》 卷10 《中國文化史》 96-97頁 中華書局
^ >梁啟超 《飲冰室合集》 卷10 《中國文化史》 99頁 中華書局
^ 宋朝 朱彧著《萍洲可談》,卷二 134-135頁 中華書局
^ >梁啟超 《飲冰室合集》 卷10 《中國文化史》 98頁 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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