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那封禁嘅熱論同要聞
Mar 10th, '12, 12:25
纳粹再现 支那將立法正式允许“秘密拘捕”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3月8日,中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对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说明。二审稿诉讼法草案仍允许秘密拘捕嫌疑人。律师指出,这条规定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违反中国宪法的。维权人士指出,这是纳粹做法,把流氓手段合法化;这个恶法关系到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切身利益,应当废除。
二审稿刑诉法的草案规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紧急情况下对嫌疑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可不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理由是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指出,通知家属是犯罪嫌疑人获得外界帮助的主要途径,不通知家属等于隔断了律师给被拘留嫌疑人的帮助。
【录音】 “关键是不通知家属,实际上剥夺了可能的外在的法律援助。最主要的家属也见不到他,家属要知道这个情况可以采取措施,会找律师去见他。现在的条款根本的就是隔断外界的法律帮助,隔断外界的法律监督。这个立法应该是违反中国宪法,公民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实际上是剥夺他的这个权利。”
程海律师还说,犯罪嫌疑人在被强制措施以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律师都可以及时介入,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因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无罪的。
曾亲身经历过被秘密拘留的著名社会活动家、维权人士胡佳指出,这个立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利益。他说,在中国只要发出与政府不同的声音,就有可能被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刑诉法的修正草案正是把这些违法措施合法化。
【录音】“我个人认为采取秘密羁押的醉翁之意正在此。伴着微博实名制、刑诉讼法修正案(出台),如果羁押条款通过的话,那等于恐怖的网罩在这个国家每个公民的头上了。你随时可能失踪。这等于把本来存在的警察国家变成了一个更加恐怖的、秘密警察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可以随时出现的国家,这是巨大的历史倒退。”
胡佳称这条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克格勃条款”。去年这个条款出台后,他曾号召民众阻止这个让人随时蒸发、随时失踪恶法的出台。遗憾的是,该条款至今还保存在诉讼法草案中。
民间著名维权人士吴淦说,这条立法是专门用来打击争取公民权利的人。他说,立法没通过之前,当局也一直在这样做,现在要将其合法化,这是违背世界潮流的做法。
【录音】“这就是纳粹做法,就是把流氓手段合法化。去年茉莉花开的时候,也是采取这种手段,没有手续,不通知家属。今年给它合法化。很恶劣的法律,通过的话,谁都没有安全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于口袋罪一样,说你这个罪就这个罪,把你抓起来也不通知家属,每个人都可以被合法失踪掉,很恐怖的。大家都要警惕,接下来这种环境会很恶劣,人人自危,法律很难保障自己的。”
胡佳希望更多的民众能明白这点,并发出声音,反对这个恶法的出台。
【录音】“刑诉法诉修正案就是当局拉开侵犯人权的借口,这个姿势是不可开的。我觉得,能够发出声音的公民都发出声音,提出反对意见。不能让它成为法律,这个恶法如果跟刑法中的“煽动国家政权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些恶法相结合的话,遗害无穷。”
Mar 10th, '12, 12:28
真係越嚟越垃圾,靠呢籠嘢嚟維持統治,支那嘅大限睇怕都就嚟到。
Mar 11th, '12, 13:49
家陣又有新講法
2012年03月11日
中共当局在本周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委员会两会中,放弃了一系列对现有刑法的修订建议,其中包括一项将秘密拘留合法化的条款。
据法新社消息,中共周四(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中,审议修订了刑事诉讼法中“强化警方权力得以秘密拘押异议人士,以及其他被控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犯”的条款。
该修订条款规定:拘押被控涉及涉嫌颠覆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嫌犯时,无需通知他们的家属。活动人士称,该修订草案等于将侵权合法化。在中国,侵犯人权是很普遍的事情。但在3月8日经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最终草案中,该条款已被删除。
人权观察亚洲分部研究员比奎林(Nicholas Bequelin)说:“失踪条款的删除是中国的法律改革者的一项胜利,也表明了中共安全机构企图进一步巩固其权力的失败。本次正确的修订,在司法行政方面提供了一个取得进展的具体途径。”
在中共统治的中国,审判前有三种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方式:正式逮捕、拘留和在家中或其他地点监视居住。
前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关在正式拘留的领域,如警察局或监狱,人们可以知道具体地点。
但是如果是在一些地方“监视居住”的话,犯罪嫌疑人可以被押解到诸如宾馆或酒店等地方,软禁达数月。
如果该项饱受争议的条款生效,那么在恐怖主义或国家安全案件中,警方就无需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其在哪一秘密地点关押。
比奎林说:“如果他们把犯罪嫌疑人关在警察局或监狱里,那就不太好了。但它仍与半夜遭到绑架,被送到宾馆之类的地方软禁好几个月非常不同。”
这些所谓“强迫失踪”的做法在中国早已存在,但修正案将给予其法律效力。
该建议在8月首次公布后,引起轩然大波,著名民运人士胡佳将被删除的恶法比喻为前苏联的克格勃秘密警察使用的方法。
2006年联大曾经通过《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大规模或有组织的强迫失踪行为,构成相关国际法所界定的危害人类罪。世界已有87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其中21个国家批准了此公约,成为缔约国,但中国拒绝加入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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