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粵石油、核能、電力及交通運輸事務
May 6th, '12, 12:54
《交通道路臨時法》
為咗建立一個至善至美嘅國家,我哋要為大粵國內道路設立一部法例,為嘅係保護國民同國家嘅利益,捍衛國家嘅安全,同埋促進國家持續嘅發展。
第一章 - 道路分類法
第一節
大粵民國嘅主要道路為國家擁有。
第二節
國內主要道路主要分為三種道路:高速公路,國道高速公路同國道
第三節
省政府可以設立自己省內嘅省道,縣政府可以設立自己縣內嘅縣道。
第四節
私人道路不得建築係主要道路、省道同縣道之上。
第二章 - 交通規則法
第一節
所有道路上嘅車輛必須左上右落方向行駛。
第二節
所有左馱車輛正式建國後會停止註冊同續牌。
第三節
所有車輛必須將車牌放係明顯嘅位置。
第四節
車輛上嘅使用者必須具有執照。
第三章 - 專利巴士公司法
第四章 - 的士服務法
第五章 - 小型巴士法
Aug 17th, '12, 15:20
我不嬲都支持公用事業國有化,可以由私人財團建築道路,但係由私人財團長時間據有道路所有權同營運權並唔妥當。私人財團喺建築道路之後據有該道路所有權同營運權嘅時限唔應該超過10年,而且國道同其他交通要道唔可以由私人資本控制。
至於鐵路,係同樣道理,私人財團祇可以建築規模較細嘅地方鐵路,不過私人財團喺建築地方鐵路之後據有該地方鐵路所有權同營運權嘅時限可以長啲,20年係合適嘅,噉係考慮到鐵路前期投資成本大而回本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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