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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支政府尋求支那人大釋法解決居港權爭議

Dec 21st, '12, 14:18

港支政府尋求支那人大釋法解決居港權爭議

2012-12-13

香港特區政府再次尋求人大釋法,律政司周四表示,已向終審法院提交建議,藉向人大提呈釋法,以解決外傭以及雙非嬰兒的居港權問題,法律界對政府尋求釋法的決定持不同意見。(文宇晴報道)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記者會上表示,律政司已經向終審法院提交書面陳詞,就外傭案件,建議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提呈釋法,解釋有關居留權的條文,從而解決包括外傭,以及雙非嬰兒在內的居留權問題。

袁國強指出,是否提請人大釋法的最終決定權在終審法院,不認為律政司的做法,會成為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先例。又強調不是要向法院施加壓力。他說︰“純粹在處理外傭案件上,我們認為在法律及相關法例的考慮下,是有需要,也是合適地去做。不是借此案,希望做到一些烈符合法律,或有矛盾的目的。絕對沒有任何意途向法院,或任何司法人員施加壓力。”

香港司法機構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本台查詢時,不作任何評論。

法律界對尋求人大釋法持不同意見,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律政司的做法是濫用司法程序。不過他相信終審法院法官,有足夠的智慧來應付這壓力。他說︰“迫終審法院推翻昨日的我,這會有很嚴重的後遺症,如影響香港言論自由、採訪自由、集會自由,日後有可能被曲解。”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表示律政司的做法是把居港權的責任,推給司法部門,他不認同這種做法。他說︰“行政長官過往也試過直接提請人大常委釋法,現在把責任推給法院。”

但香港律師會會長葉禮德,不認為律政司的做法會影響司法獨立。他說︰“在訴訟裡,訴訟雙方都有權向法庭提出意見,然後等法官去定奪。所以我不認為影響司法自由。”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支持及歡迎。她說有關做法是依法律程序。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會尊重法院的決定。前保安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居留權爭議已引致不少官司,如果接納籌委會於1996年的意見,可減少訴訟。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在媒體追訪時,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必須由法院處理,他不能在法庭外作出評論。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也不作任何評論。他說︰“進入司法程序,我不會作評論的。”

基本法第24條,列明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這宗備受爭議的居港權事件,追溯到1999年“吳嘉玲案”,當時終審法院判港人大陸子女擁有居港權,人大常委其後釋法,提及居港權條文的立法原意,即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其父母或其中一方須為香港合法定居才有居港權,但雙非嬰兒不含居港權。

不過同樣涉及居港權問題的“莊豐源案”,終審法院在2001年裁定,即使父母都不是香港人,孕婦來港所生子女可獲居港權。當時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案件要解釋基本法24條,屬特區自治範圍的事,法院可自行解釋,不用釋法,所以只按《基本法》的原文作出裁決。而政府在終審法院判決後未有提請人大釋法。其後,外傭及雙非嬰兒的居港權爭議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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