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3th, '13, 22:56
梁振英告信报诽谤被指打压言论
2013-02-07
香港财经报章《信报》一篇批评特首梁振英的文章引起轩然大波,梁振英以私人名义向《信报》发出律师信,要求收回文章并道歉。《信报》发表声明致歉,但强调道歉对像只是读者而非梁振英。新闻团体批评梁振英针对传媒,扼杀言论自由。(冯日遥报道)
曾在特区政府智囊组织“中央政策组”做过全职顾问的时事评论员练乙铮,上月29日在《信报》发表文章批评梁振英,三日后,梁振英以私人名义,向《信报》发律师信,指内容涉嫌诽谤,要求《信报》收回该篇文章并道歉。
这次是首次有在任特首以个人身分向传媒发出律师信,身处日本的练乙铮周四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指,对事件感到震惊。他认为这次事件影响正面,提醒大家言论自由的重要,他强调他的评论中肯,不会收回言论。他说:“文章没有不正确的论述,是一些逻辑性的分析,但前题是否属实,是需要验证的,我认为梁先生可能自己会错意罢,此事较僭建问题更重要,我认为评论很公正。”
练乙铮又指,如果梁振英或有读者看完他的文章后感到不高兴,他愿意道歉,又指发表评论有自己的宗旨,不受外界影响。
《信报》周四发出声明指,若文章引起读者对梁振英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谨此致歉。
总编辑陈景祥周四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对事件感震惊及失望,他指因为香港一向享有自由及宽松的言论环境,认为这次事件不寻常,但未感到受威胁,强调《信报》无改变立场,不会撤回文章,他又指,声明中致歉的对像是读者而非梁振英。
他说:“这篇是评论文章,我们相信练先生写文的作风是很严谨的,加上他已经在文章内指出就其涉黑的疑点,是需要进一步验证的,基于公众利益前题下,我们不认为要收回文章。”
梁振英中午透过政府新闻署发表书面声明,指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但该篇文章指他涉黑,指控严重,不得不严肃处理。他又说,注意到并且接受《信报》周四刊登启事中的致歉。
《信报》的声明指,练乙铮的文章,是基于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单方面方所说的假设性陈述和分析,并非指梁振英已经涉及黑道,声明再三提醒读者,刘梦熊的资讯未必可靠,有关涉黑的讲法是疑点,还需严格求证。声明又重申文章讨论议题涉及公众利益,《信报》管理层、编辑部以及文章作者,都没有指称梁振英已经涉黑。
事件引起媒体组织强烈关注,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和香港记者协会均认为,梁振英做法不恰当。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主席赵应春指,过去高级官员控告媒体很罕有,高官及政治领袖不时会面对尖锐批评,认为应视为工作的挑战,但以寻求法律方式解决,并不恰当。而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认为,梁振英虽然是以个人身分发出律师信,但他的职务与个人身分是不可分割,难免引起公众疑虑,梁振英是有意针对传媒而希望引起寒蝉效应。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向本台指出,梁振英向传媒发律师信会对言论自由有极大的破坏性,开坏先例,认为梁振英应撤回律师信,
他说:“梁振英的身份是特首,他是代表著香港政府,而练乙铮的文章,明显是批评他作为特首有这样的行为是否适当,他作为政府的首长,是无权提出诽谤的诉讼,而法院为保障言论自由,亦会接受公平性的言论。”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及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均认为梁振英的做法,在政治上及法律上都是非常不智。刘慧卿指,作为政府首长,应该心胸宽敞,听到负面声音就要虚心聆听,动不动就发律师信告人太过份。
但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谭耀宗则认为,梁振英的法律行动并非打压新闻自由。他说:“任何人若认为有些事对他不公,他可以采访法律行动,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引起风波的评论文章,标题为 “诚信问题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 实可双规”,文章内容以刘梦熊接受《阳光时务周刊》访问的谈话作基础,指梁振英涉黑,暗地里炮制了一个带有广泛欺骗性的黑底民意,又提到红色背景梁氏政权不断黑道化, 今后五年,黑道将如何透过特首的回礼,悄悄影响香港政治、社会、经济。 由建议中共对以梁为首的涉黑当事人,在大陆某处进行“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