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7th, '13, 13:02
佔領中環行動義工被翻舊賬遭檢控
2013-05-09
由學者等發起爭取普選的“佔領中環”行動,活動組織秘書長陳玉峰,被警方翻舊賬﹐週三檢控她兩年前參與遊行涉嫌違法。“佔領中環”發起人認為是政治打壓,藉此向有意參與“佔領中環”的市民作威嚇。而警方則指陳玉峰不合作在先,才採取通緝行動,不知道對方與“佔領中環”行動的關係。(林靜報道)
“佔領中環”秘書處兼義工陳玉峰,涉嫌違反公安條例,在前年的七.一遊行期間堵塞道路,周三被警方落案控告。
“佔領中環”其中一位召集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周四出席商業電台訪問時,對事件表示極度憤慨,指警方事隔近兩年才提出檢控,質疑相關證人的記憶可能開始模糊,因此有合理懷疑這次是政治打壓及有針對性。
他說:當起訴前一批人的時候,你應該一併亦把她起訴。現在,時隔那麼久,你突然起訴陳玉峰小姐,這令到我們有一個合理懷疑這是一項政治打壓,就是政府想製造白色恐怖,想令市民不敢支持和平佔中,這一項民主運動。
面對外界質疑﹐警方事隔近兩年才拘捕當事人。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出席一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表示,警方去年一月已通緝陳玉峰,並先後致電二十多次找她,曾到陳玉峰住址十次,留下警方聯絡方式都未能成功聯絡,而陳玉峰亦沒有到警署辦理手續。曾偉雄又指,負責這次拘捕行動的警務人員已採取低調處理方式,強調檢控決定由律政司決定。曾偉雄強調﹐警方拘捕陳玉峰前,並不知道對方與“佔領中環”行動有關。他說:其實警方並不知道所謂誰是佔領中環的義工,我們亦是事後才知道,所以外界指事跟佔領中環有關,純粹是猜測,是没有根據。
在場的記者再問曾偉雄﹐指前身為記者的陳玉峰,於過去兩年曾離境到外地採訪,警方應有機會接觸到當事人或採取拘捕,曾偉雄指警方會按個別事件性質,未必以高調手法處理。
題佔領中環行動另一召集人朱耀明牧師﹐質疑曾偉雄指去年一月已向陳玉峰發出通緝令的說法,因為在過去兩年陳玉峰曾多次出境。
朱耀明說:2012年1月發出通緝令,但陳小姐在同年1月去過北京,八月去過瑞典,若警方真的已發出通緝令,陳小姐沒有理由可出境,那是值得懷疑的地方。
而十名街工成員,趁曾偉雄出席活動,於場外示威。批評警方拘控陳玉峰,指警方無需用兩年時間搜證,批評警方濫權,打壓集會及言論自由。
香港人權組織《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接受本台訪問時認為,對於警方指多次聯繫陳玉峰不果,羅沃啟認為陳玉峰有權利不協助警方調查,警方必須有足夠理據,不能肆意使用“通緝”名義拘捕。他說:警方指她不合作,不願協助警方調查,但若警方有足夠證據,自可向當事人提出控告。但通緝是一見到就可進行,一個人是否予以通緝逮捕,理應在多個條件因素下才能執行。
曾表明打算以辭職發動公投配合“佔領中環”運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向本台表示,警方近兩年後才拘捕當時人,做法匪思所思,認為警方的解釋牽強。
他說:那是奇怪,這位女子是非常活躍,早前還跟(香港特首)梁振英到北京做採訪,經常在媒體出現,現在警方說找不到,其實要給她傳票,若警方有心找有多難。
而梁振英周四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被議員追問陳玉峰被捕一事,他表示未知事件的事實前不作猜測,主張兼聽。
而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在答問大會期間站立,抗議警方政治檢控陳玉峰,被主席曾鈺成逐離議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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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峰取保候審 泛民質疑政治打壓
2013-05-10
爭取普選的香港“佔領中環”行動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被控兩年前七一遊行後示威違反《公安條例》,周五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院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7日再提堂,陳玉峰獲取保候審。立法會的泛民議員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分別發表聲明,質疑政府和警方控告陳玉峰,是想打壓“佔領中環”運動。(潘加晴/維靈報道)
陳玉峰被控一項協助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她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由於未有提供所有文件給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四星期。裁判官接納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7日再提堂,陳玉峰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
律政司周五也發表聲明澄清,佔領中環義工陳玉峰被檢控,完全無任何政治動機。律政司表示,在作出檢控決定時尚未出現“佔領中環”的議題,故此有關檢控決定與“佔領中環”議題完全不可能有任何關係。
警方早前解釋,過去曾多次聯絡陳玉峰,但她拒絕協助調查,於是將他列為通緝人士,到周三下午將她拘捕,而拘捕前是經過調查和徵詢法律意見。警方表示一向依法辦事,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不過,立法會27名泛民議員不接受警方解釋,發表聯署聲明,譴責政府和警方控告陳玉峰,是想打壓“佔領中環”運動。聯署信指出拘捕理由牽強,在事發2年後才拘捕示威者做法不尋常,認為是秋後算帳。
另外,民主黨和公民黨的成員,分別到政府總部和警察總部抗議,指警方選擇性執法,成為政治工具。
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同日亦發表聲明認為,警方的理由不可信,難以令人信服,擔心是次是政治檢控,認為警方有責任向公眾清楚交待執法的準則,以釋除公眾疑慮。
身兼監警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說,事件看來奇怪,但由於監警會或需跟進事件,他不適宜現在下結論。但通緝是行政措施,若市民被列作通緝犯,意即警方準備將其拘捕,一般會放在“wanted person(通緝者)”名單,當出入港境時會拘捕,警方有需要解釋為何入境處名單沒有陳的名字。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則對本台表示,是否存有政治動機需要要研究以前的案例,但有關案件涉及的罪行都比較輕。他說:“我都不是太清楚,要先研究以前是否有類似案件和情況,在事發後相當一段時間先檢控。如果警方說未檢控因為未能聯絡到(陳玉峰),可能都是一個原因。無論如何案件涉及的罪行比較輕,屬於技術性違法。”
在2011年七一上街的遊行人士中,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及後也被檢控,最後大多認罪罰款或守行為,部分人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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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7
即將離任的楊甦棣周三出席美國總商會午餐會後,評論香港政制及佔領中環事件,表示市民行使示威和表達權利是重要的,但提醒市民必需要守法,他並期望2017年的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要符合國際標準。他指出,很多地方的普選,也是遵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認為公約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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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抬走示威學生 團體促道歉
2013-05-14
對於城大學生上週在校內示威被保安人員抬走一事,城大學生會﹑教職員協會及人權監察等5個組織發表聯合聲明, 要求校方就此事公開道歉。
聲明指,校方雖然有向外界回應事件,但未有就保安粗暴對待學生作具體回應,認為校方處理手法極不成熟及欠公允,促請校方成立小組獨立調查事件,並要求校方承諾,在日後處理學生示威時,在未有直接擾亂公眾秩序及威脅他人人生安全下,不能對學生使用武力。
聲明又指,若果校方未能給予合理解釋,下排除徵詢法律意見,追究法律責任。
特首梁振英上週到城大出席活動,遇上學生在場示威,城大保安見狀即抬走示威學生,引發學生不滿。
城大校長郭位在事後表示,指示威學生事前沒有申請或通知校方,造成混亂,保安人員是基於安全考慮,將示威者移離會場出入口,校方已就事件成立檢討小組。
但城大學生會會長李浩賢反駁,指過往學生或校外人士毋須申請也可在城大示威,要求校方檢討後公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