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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陳偉業獲緩刑 泛民反罷免

May 27th, '13, 13:07

黃毓民陳偉業獲緩刑 泛民反罷免

2013-05-21

香港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和黃毓民,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結和組織非法遊行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五及六星期,但緩刑執行。雖然是緩刑,由於刑期超過一個月,根據法例,兩人可能面臨被罷免。謝偉俊說會考慮提出罷免動議,但自由黨及公民黨表明不支持。(林靜報道)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周二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前年七一遊行期間,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黃毓民被判監六星期,緩刑十四個月。陳偉業被判監五星期,緩刑十二個月。黃毓民離開法院時,說判刑不合理,表示會上訴。

黃毓民對傳媒說:那判決當然不公平,我們只是進行一個理性和平的示威,動不動就告非法集結,這個政府癲了。

此次黃毓民和陳偉業獲刑均超過一個月,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犯刑事罪行被判監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就會被解除職務。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稱,雖然兩人獲判緩刑,但緩刑不會影響有關條文執行。

被判刑的陳偉業接受本台訪問時指,若果有建制派議員提出罷免動議,他說, 如果成功罷免他和黃毓民,便要重新啟動選舉程式,此舉或能為佔領中環造勢, 引發類似“半公投”的效果。他說:如果議會真的罷免我們,那我們就再參選,變相促成公投。雖然不是全港,只涉及兩個選區,但都涉及百幾萬人,是一個很大的選舉工程。

而去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衝擊替補機制論壇,被法庭判監兩個月,曾提出動議罷免的謝偉俊向本台表示,此次會先行研究判詞再作考慮。
記者:你會考慮奪他們議席嗎?
謝偉俊:未決定,未決定。
記者:你以甚麼基礎作考慮?
謝偉俊:會視乎案件判詞。

但謝偉俊中午於立法會被記者追問時指,要看是否有議員於內會提出罷免黃毓民及陳偉業,如果無,他便會考慮提出,讓議員可以在大會上辯論及投票。

而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表示,需要時間和黨內議員商討立場。他說:因為才剛宣判,我們也要看看立法會議事規則,再和黨團成員商討一下才決定。
但該黨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個人認為應該提出罷免。

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民主黨未曾開會相討有關事宜,但相信不會有黨員提出罷免二人。他說:此次他們是政治性的行動,是爭取民主,所以我們覺得這些政治性行為,導致他們入獄,並非品德上的行為,理應交到選民手上決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如果有議員被罷免,按立法會選舉條例,仍可以再參選,因為條例是針對服刑,而不是判刑。他不相信有泛民政黨或議員會提出罷免動議,如果有人提出,公民黨亦不會支持。

而自由黨黨魁田北俊說,該黨不會提出罷免動議,如有人提出亦不會支持,因為 兩名議員雖有不妥,但認為緩刑代表法官不認為犯大錯。

過往亦有立法會議員因被判刑而被通過解除職務,前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在1998年被控偽造文書罪成,判監三年,立法會同年通過解除其職務。

陳偉業和黃毓民的案件,發生於2011年7月1日晚上9時多,黃毓民、陳偉業、陳志全與一眾示威者於灣仔修頓球場出發,再遊行到金鐘花園道中國銀行對出馬路。至晚上11時多,示威者與警方衝突,警方拘捕138人,其後10人被檢控,6人獲不提證供起訴,餘下4人即黃毓民、陳偉業、陳志全及黃毓民的助理周峻翹,被控非法集結等5項罪名。今年4月29日,黃毓民及陳偉業被裁定罪成,而陳志全及周峻翹則因證據不足,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另外,黃毓民周一突然宣佈即日起退出政黨“人民力量”,他晚上在網上電台節目表明與人民力量理念上有分歧,但以後在議會上仍然可以合作。

黨友陳偉業表示,對黃毓民的決定感到突然和驚訝,指對方一直迴避商討,但執委會週三將開會商討挽留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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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將動議罷免黃毓民陳偉業

2013-05-22

香港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將在下星期五啟動罷免黃毓民及陳偉業的動議,工黨、公民黨等泛民團體表示不支持,自由黨也不同意,新民黨也有策略的考慮。不過,就算罷免案未能成功,建制派方面都有意啟動,並由蔣麗芸提出。(何山報道)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週三表示,下星期五香港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一定會有議員提出罷免黃陳兩位議員。他的黨友的蔣麗芸則已經表示,有意由她提出解除黃毓民及陳偉業兩人的議員職務。

譚耀宗對香港記者說,“由誰動議都不重要,如果民建聯動議,(或由)其它人,獨立議員也可以。不論是否能夠通過,這個機制要起動,過往也這樣做。”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已詢問過法律顧問意見,黃陳兩人被判緩刑不會影響罷免議員動議。他指,根據基本法,如果有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其他議員可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罷免議案,只要有三分二以上出席議員贊成動議,有關議員就會喪失議席。

被判監六個星期﹐緩刑14個月的黃毓民對本台表示﹐他有信心即使立法會動議罷免他﹐建制派等不會夠票數通過﹐上次梁國雄同樣例子亦不獲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他又說﹐即使立法會真的罷免他﹐他之後亦可參加補選﹐同樣有信心選民會投他一票。他直言有關判決是政治事件﹐質疑香港的司法獨立﹐他只希望高院及終審庭的法官還能否維持司法獨立。

而工黨何秀蘭對本台說,只要建制派聯合,內會提案可以通過,但也有建制派的反對。日前,親商界的自由黨已表明不會支持。“內會過不過,是未知之數。不過,議員也有權提上大會。”

親中的工聯會的王國興就說,對罷免議案未有決定,但如果有議員提出,他會支持。獨立的 謝偉俊則說,如無人提出罷免他會考慮提出。去年提出罷免社民連的梁國雄就是由謝偉俊提出。

公民黨的梁家傑則對本台講,黨內已經共識,不支持罷免,因為黃陳兩人的判刑是政治事件,不涉及到以權謀私或誠信缺失。梁家傑說,“有,我們有討論過,我們不能支持罷免兩人的動議。這次不牽涉到犯法謀取私利,也沒有嚴重的誠信問題,事件的情節、環境、性質,公民黨都不能支持。”

工黨的四票,也不能夠與建制派一起。何秀蘭說,“兩位議員犯的是公安條例集會的部份,是管制惡劣的政府,令社會有眾多衝擊的行為。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兩位議員也有選民支持他們進入立法會。如有罷免,工黨四位議員都會反對。”

新民黨的田北辰說,不會提出罷免動議,但會慎重考慮是否支持,並擔心支持罷免反而會壯大激進反對派的聲勢。

罷免議員,內會只要有半數贊成,就可以立法會內會名義在大會提出罷免案;即使不過半數,任何一位議員也可以在大會上提出。不過,罷免的門檻,是出席議員的三分之二通過。去年,社民連梁國雄沖擊立法會替補機制論壇,被判監2個月。其被罷免案中,泛民及部分獨立議員不支持,只有19票贊成,不足出席議員45人的2/3,遭到否決。

另一名議員陳偉業在同案中亦被判監5星期﹐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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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陳偉業非法集會下周二宣判

2013-05-16

香港政黨“人民力量”的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在2011年七一遊行時佔據馬路,日前被控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原定周四在東區法院宣判,但裁判官表示要認真考慮案情及律師的求情理由,將案件再押後至下周二判刑。(維靈報道)

黃毓民表示最近有許多事務要處理,要求即日完成判刑,不過裁判官並無理會。另外,陳偉業早前在庭上陳詞時,指法院有政治任務,被裁判官指是侮辱法庭,陳偉業願意無條件收回言論,裁判官決定不作起訴。

在庭外,人民力量過百名支持者到場聲援,而一批愛港之聲的支持者亦在同一時間到法院,表示支持警方執法,雙方大聲叫罵。警員臨時架起鐵馬將兩批人分隔,避免衝突。

另外,特首梁振英周四早上出席一個教育研討會時,在會場外遇到包括社民連、學聯等約20多人到場抗議,離開時座駕更被包圍近20分鐘,警員要抬走部分示威者,場面混亂。

事後多名學聯成員被警員指涉嫌違反公安條例,記下身分證號碼。警方指是根據《公安條例》,有關人士涉嫌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警方依法登記個人資料,並考慮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有份參與示威的學生則指是和平示威,質疑警方濫用暴力。

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陳樹暉表示,學生希望向梁振英表達他們對政改的立場,促請對方就普選作出承諾,但當他們和平示威靜坐時,卻遭到警方拉扯、推撞及腳踢,甚至有女學生被男警捉住,指責警方行為暴力。

Re: 黃毓民陳偉業獲緩刑 泛民反罷免

May 27th, '13, 13:09

泛民議員拉布三星期立會主席周二剪布

2013-05-13

香港立法會四名泛民議員發起“拉布”行動,以阻延通過財政預算撥款的策略,換取政府同意向市民派錢一萬元及設立全民退休保障。立會主席曾鈺成決定周二“剪布”,強行結束已維持了三個星期的拖延行動。曾鈺成指有責任在合理時間表決議案。而多名泛民議員批評曾鈺成濫用權力,判弱議會的權力。(林靜報道)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周一早上在會議中表示,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在適當時候終止議員對財政預算撥款的辯論,宣布周二下午“剪布”,令撥款條例草案可望月中表決通過。

發起“拉布”的“人民力量” 議員的黃毓民,不滿曾鈺成剪布的決定。
黃毓民:曾鈺成無恥,曾鈺成無恥。
曾鈺成:黃毓民議員立即離開會議廳。

對於立法會主席以行政手段終止辯論,不贊成通過撥款議案的市民羅先生表示無奈。
羅先生:所有人也是阻止不了政府的行為,小市民都無權說任何的,那算了吧,就讓立法會通過,我也不想再聽這些(爭拗)的新聞。

而市民劉小姐亦不認同曾鈺成的做法,擔心往後就議案辯論時,曾鈺成亦可以其主席身份阻止。
劉小姐:現在問題是,他那麼突然運用他主席的能力,那立法會的作用盪然無存,若日後有議員想進行拉布,主席每一次都可以用這方法剪。

多名泛民議員認為曾鈺成濫用權力,“剪布”決定是要配合政府。並且扼殺議員的發言權,對議會監察行政機關的權力被削弱,趟若23條立法削弱議員阻止的能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向本台表示,主席曾鈺成運用權力終止辯論,他感到遺憾及無何奈何。他說:主席決定了這樣做,除非我們向法院提出挑戰,否則目前無辦法,我們已經表示不滿,質疑甚至不接受。

曾鈺成向傳媒解釋,決定這個時候“剪布”,是因為政府已表明不會答應“拉布”議員,要求向市民派錢一萬元,及設立全民退休保障時間表。亦即是說“拉布”已沒有意義。他說:唯一後果是立法會被癱瘓,自己立法會要處理的事處理不到,到這個地步,這樣的話,如果我們將拉布這事放在一邊。我容許有十四、五小時,讓議員在委員會階段就修正案發言,我認為非常充份。

曾鈺成強調,“剪布”的決定,百分百以立法會為本位,絕對不是配合政府,而且決定經過全面考慮及聽取了法律意見,認為如果有人認為他濫權,可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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