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港澳反支殖新訊
May 27th, '13, 15:50
麥齊光案令一批有瑕疵港英系公務員人材未能人盡其用噉為香港服務
2013-04-22
香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週一開審,麥齊光承認被傳媒揭發事件之後,用新買的儲值電話卡及新開電郵與另一涉案高官進行通聯。有規劃師指,相信港府仍存在一批未退休的高級公務員,在舊房屋津貼制度下﹐涉嫌在80年代騙取政府租津。(何山報道)
被視為香港歷來 “最短命”的高官、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及另一高級公務員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串通騙取政府租金的案件開審,控方披露的廉署口供指,兩人事件被揭發之後,特別買了新的電話卡及開了新的電郵地址,進行溝通與草擬聯合聲明。麥齊光則承認,曾用新買的儲值電話卡及新開的電郵聯絡另一被告曾景文。不過,麥齊光指並非要秘密溝通,只是擔心秘書會知道對話內容。
香港傳媒報導,兩人均否認控罪,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週二繼續聆訊。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庭時,麥齊光面露笑容,神情輕鬆,還在法院門口停下給記者拍照,但未回答提問,案件預計會再多審11天。
規劃師吳永輝在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麥、曾一案,源起80年代的港府的房屋津貼。相信現公務員體制內,除麥、曾兩人,還有一眾即將退休的公務員,有類似的不光彩歷史。吳永輝說, “我們的估計是,很多80年代,當時相關的公務員,現已接近退休的,他們基本上都不想、也不敢做(政府)的問責官員,結果是造成一批人材有一些瑕疵,不能夠為香港服務。”
案情指麥、曾兩人1986年9月各自購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然後互相租予對方,又簽署授權文件轉移業權,可以買賣對方的單位。有理由相信兩人實是租住自己的物業,違反公務員條例。
控方指,當年兩人同日買入同一單位、物業同一個座向、同一景觀,更透過同一間財務公司做按揭,明顯2人是早有預謀。兩人向政府呈交一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聲稱互相租住對方的城市花園單位,蓄意隱瞞本身是對方租用單位的業主。藉此詐騙租金津貼26萬元和44萬5千元。兩人更簽下協議書,以保障兩人出售租住物業的權利,被控串謀詐騙、代理人意圖欺騙事主使用文件等共6項罪。
麥、曾一案,在港府已退休的副廉政專員李銘澤內離任前查出;李銘澤退休前,還查出香港歷來最高職級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地產公司有涉貪的關連。
Jul 22nd, '13, 21:56
香港兩前高官騙政府租津罪成
2013-06-24
香港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政府租金津貼等六項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押後至8月8日判刑。
法官指二人證供不可信,認為他們早有預謀騙取津貼。法官強調裁決時無考慮政治因素。兩人獲准保釋候判,離開法庭時都沒回應會否上訴。
法官陳仲衡在庭上用了個多小時宣讀判詞,批評二人證供不可信和撒謊,不接納麥齊光辯稱,當年與曾景文只是買樓花時剛巧碰到,指他們一早有預謀,騙取政租金津貼。
法官又不接納辯方的唯一證人,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指當年公務員不公開討論互租單位,只是因為公務員行事低調。法官認為說法無根據。麥齊光和曾景文透過代表律師表示,願意連本帶利償還全部詐騙得來的租金津貼。
控罪指兩被告於上世紀80年代,各自購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然後互相租予對方,又簽署授權文件轉移業權,可以買賣對方的單位,藉此詐騙租金津貼。麥齊光去年就任發展局局長時,被傳媒揭發過去曾詐騙政府租金津貼,兩人去年七月被捕。麥齊光當了十二天局長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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