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那封禁嘅熱論同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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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4th, '10, 23:25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作者﹕曹長青

明年是辛亥革命一百週年,中國人關於走「改良」還是「革命」之爭,也爭了一個世紀。對於目前的中共專制,最近這些年來,主張改良、漸進改革的聲音,在中國文化人中較佔上風。「改良派」的主要理由是:其一,改良漸進可以不流血,代價小;其二,辛亥革命沒有帶來民主自由,而是軍閥混戰,最後共產黨專制;其三,今天中共擁有龐大武力,人民沒有推翻它的力量。

但這次溫和改良派向中共諫言被重判事件,再次引起改良和革命之爭。「革命派」指出,面對這樣的暴政,改良這條路是走不通的,不僅自取其辱,還誤導民眾,無法創造推翻專制的契機。

那麼這兩種意見,到底哪一種更有道理,更有可能解決中國的問題?一廂情願的設想是沒有意義的,只有從世界歷史的經驗,以及辛亥革命本身的教訓中,或許才可能得到一些真正的啟示。

●武裝革命是「另一種途徑」

在人類歷史上,一直有限制絕對權力的呼聲,早期是用上帝來制約國王,第二階段是強調自然法、普世價值,最後是今天的議會政治。近代自由主義主要發端於十八世紀,當時隨著工業革命、中產階級的興起,人民要求限制君王權力,呼喚自由、平等。

據美國政治學者華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所著的《西方政治傳統》,十八世紀時,從俄國的皇帝,到西班牙、奧地利的統治者,都感受到改革氣息,因而做出政策調整和讓步,走向開明專制。當時不少歐洲知識份子認為,「啟蒙運動的理想,可以通過開明專制的措施得以實現。」

但「第一個暗示人民必須選擇另一途徑來解決政治問題的事件是美國革命。」美國人民拿起了槍桿子,用武力革命的方式,推翻了英國殖民統治。美國的建國先賢們和當今中國文化人的想法不一樣,他們堅信,面對暴政,人民有武裝自衛的權利,有用革命推翻專制的權利。

在歐洲,當時不少知識人對君王的「開明專制」抱有幻想,但普通民眾的「態度逐漸轉變成批判式的,最後終於演變成革命的心態」。認識到「除了以革命解決之外,別無他法。」在美國革命的十多年之後,法國大革命就爆發,推翻了路易十六的專制王朝。

●美、法革命為何結局不同?

有些中國知識人用法國大革命後期出現羅伯斯庇爾的斷頭台(恐怖濫殺)來否定「革命」方式。但同樣是革命,美國革命不是成功了嗎?這裡關鍵在於,推翻專制王朝之後,以什麼樣的理念和原則,建立一個新制度。

對法國大革命有深入研究的法國作家雨果,在其《九三年》這本名著中,對這場革命持這樣的看法:路易十六的王朝是腐敗、專制的。擁戴國王的老伯爵,其莊園的「塔樓」代表君權、特權、神權。這塊土地灑過太多的鮮血和眼淚,埋有太多的屍骨和罪惡,它孕育反抗和革命的種子;最後「斷頭台」暴怒地站起來跟「塔樓」對抗、復仇。雨果雖然非常嚴厲批判、否定羅伯斯庇爾的「革命」,甚至說「大革命就是斷頭台」,但他仍然認為,推翻路易十六專制的革命是必要的,只是大革命錯在建立了更殘暴的統治。《九三年》裡的英雄是維護君主制的老伯爵,但雨果本人認同的是共和的理念;用他的話說,需要一種有人道主義精神的革命。

同樣是「革命」,為什麼美國和法國的結果不同?就在於美國人實現了雨果的夢想,人道主義成為革命的核心價值。美國人革命的目標,是使人成為自由人保護個人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把人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提升到「是上帝給的、是天賦的」這樣絕對的地位,以此來保證這些個人權利不被任何力量剝奪。《獨立宣言》的精神,體現在11年後制定的《美國憲法》,其宗旨是「保護個人權利,限制政府權力」。

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對美國先賢非常敬佩,他說,「美國人特別幸運,其它民族似乎都不及他們,因為在他們的領袖當中有不少是深刻的政治哲學家。」雖然獨立戰爭時美國在各方面仍極為落後,「但在政治科學領域中,美國卻處於第一流的地位。」美國的建國先賢們「不僅通曉古典傳統,而且對英國思想家所提出的種種理念也瞭如指掌。」哈耶克所說的「英國思想家的理念」,就是指英國以「輝格黨」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者。所謂古典自由主義,按哈耶克的解釋,就是把自由,而不是平等或民主,作為主要追求目標。當時美國的建國先賢,清晰、熱情而堅定地信奉這種自由主義。哈耶克說,「當時對輝格諸原則的信奉,已達到這樣一種程度,甚至連華盛頓的士兵都穿著具有輝格傳統的『藍色加米黃色』的制服,一如英國議院中的foxites的顏色。」

正是把個人自由作為根本,而不是平等或民主,所以傑佛遜起草的《獨立宣言》,全篇沒有提到「民主」,重點是強調個人權利。隨後的《美國憲法》(譯成中文一萬多字)也通篇沒有「民主」兩字。這是美國先賢深思熟慮的結果,就是要防止以「民主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多數的名義」,剝奪個人的權利。正是對「個人權利」這樣極為重視並用法律嚴格保障,美國才沒有出現法國大革命式的斷頭台和暴民政治。

法國大革命雖然是受美國革命鼓舞而爆發,當時也制定了《權利法案》,想保護個人權利,但很快法國人就提出「人民主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結果,今天羅伯斯庇爾用「人民」名義,明天馬拉和丹東用「人民」名義,剝奪了一個個具體個人的權利,最後他們自己也被「人民」送上斷頭台。哈耶克說,「導致整個結果的決定性因素,是法國大革命所創造的這樣一種信念:既然所有的權力最終已被置於人民之手,那麼一切用來制止濫用這種權力的保障措施,就變得不再有必要了。」「法國大革命從未達到美國革命的那種成就,即沒有制定一部對立法權力施以限制的憲法。」《論美國的民主》作者托克維爾也說,法國大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沒有解決「行政機構的權力問題」,沒有從根本上保障個人權利。而隨後的拿破崙政權,更是強化政府權力,而「較少關注對個人自由的保障」。

●辛亥革命錯在哪裏?

中國的辛亥革命也有同樣的問題。面對腐敗、專制的清王朝,用革命推翻它是必要的。慈禧太后等頑固派拒絕改革,使康梁等保皇派的改良諫言沒有實質效果;戊戌變法完全失敗。當時只有革命,才能結束皇朝制度。這場革命的正義性、道義性、必要性,今天來回顧和評估,仍是必須肯定的。問題出在革命之後,國共兩黨都沒有走美式的以保護個人權利為核心價值的建國之路,因為不僅在中國的政治領袖中,而且在幾乎所有知識份子中,都沒有人高舉出「保護個人權利」的大旗,甚至對個人權利意識根本沒有概念。在思想理論遠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中國的革命最終走向獨裁專制是必然的。

辛亥革命之後八年,中國就爆發五四運動。我在「從否定五四運動開始」和「火燒趙家樓燒燬中國」這兩篇文章中曾詳述,五四運動怎樣使中國走向法國大革命式的、以群體名義剝奪個人權利的專制之路。從五四運動的領導者(陳獨秀,後成為中共總書記)、口號(反帝反封建,實為排外、煽動民族主義和摧毀倫理道德價值)、結果(中共興起)這三方面來看,這是一場煽動集體主義,走向集權主義的運動。而「火燒趙家樓」則是典型的以愛國的名義剝奪個人權利(燒燬私宅,群毆嗜血)的暴民運動。毛澤東後來領導的湖南農民運動,文革紅衛兵的打砸搶,和火燒趙家樓的本質是一樣的。今天共產黨仍以這種群體名義剝奪個人權利,其集權本質沒有任何改變。

哈耶克深為感慨美國人的幸運,因為他們的建國先賢是一批頭腦清晰的政治哲學家。相比之下,中國當時的主要思想者,基本是集體主義者(而不是個人主義的提倡者)。鼓吹共產革命的陳獨秀不必說(陳晚年肯定英美價值,但晚矣),連被稱為自由主義先驅的胡適,當時去了趟蘇聯,回來就歌頌社會主義(實為群體主義)。研究這段歷史的中國學者袁偉時曾說,當時中國的知識份子,無論國民黨的,共產黨的,還是民盟的,「共同理念是:私營經濟和私營企業家是社會不公乃至罪惡的源泉」,幾乎清一色主張國有化、國家主導的計劃經濟,這跟美國的個人權利至上完全不同(個人權利的最重要體現之一是個人財產權)。西方所以建立起市場經濟,主要是強調和實踐了個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原則。

在五四和火燒趙家樓的集體主義意識形態下,共產黨以群體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奪取政權,建立暴政,專制至今。國民黨雖有所不同,提出「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最終目標是憲法政治。但這個軍政、訓政要多少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結果三階段說等於給了獨裁者專權的借口。蔣介石在台灣一直「軍政」到死,父子倆用軍事戒嚴法統治了三十八年,連國民黨自己通過的憲法都不實行。

●用革命結束專制是必要的

今天,回顧世界和中國歷史,至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

第一,用革命的方式結束專制是必要的。美國革命當然是成功的樣板,即使法國大革命,中國的辛亥革命,甚至俄國革命,都是專制王朝的腐敗和殘暴導致的必然結果。看過《日瓦戈醫生》的人可能會記得那個俄國青年,他參加的和平示威,被沙皇的馬隊砍殺、鎮壓,無數人陳屍街頭。他捂著手上的血說,「再不會有和平遊行了。」他藏起了槍,參加了革命。正如美國《獨立宣言》所說的,「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暴政之下時,人民就有權、也有義務推翻這樣的政府。」

反對革命的中國知識人,總願用英國光榮革命(1688年)為例,強調那場革命就沒有流血,沒有社會動盪,卻使英國走向了議會政治。但很多人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前提:英國光榮革命絕不是改良派用下跪、諫言、懇求權力者的方式完成的,而恰恰是用武力進行的。是荷蘭軍隊攻進英國,用槍桿子趕走了暴君。那場革命之所以沒有流血,是因為國王詹姆士看到敗局已定,倉皇逃走,等於「投降」;而不是他主動開恩、接受諫言,讓步妥協的結果。而在這之前,詹姆士國王就曾對改革派進行了嚴酷鎮壓。所以英國的這場君主立憲變革,仍被稱為「革命」!而趕走暴君之後,英國人首先做的是簽訂了《人身保護法案》,強調保護個人權利,限制統治者的權力(國王的權力轉到國會)。所以中國人需要再清晰地明確一次:英國的「光榮革命」同樣是靠武力解決了專制強權!

●高舉保護個人權利的大旗

第二,用革命結束專制之後,關鍵是以什麼原則和理念建立新制度,是保護個人權利還是繼續高舉至今無數中國文化人推崇的群體、國家、民族利益的大旗?只有把保護個人權利放在高於一切群體、「人民」的利益之上,才可能建立一個真正的憲政共和國

今天,在中國民運組織、異議人士中,沒有任何人主張結束中共專制之後,要建立另一個獨裁制度。而且蘇聯及整個東歐共產國家垮臺之後,全都建立了民主制度,所以沒有理由和根據說,中國人在結束共產暴政之後,就會走跟俄國及東歐國家不同的道路。

改良派可能會說,那怎麼個革命法,可行的道路在哪裏?道路在正確的思想精神指導下就會走出來。具體方式,沒有誰可以準確制定和預測。但只要傳播中共是邪惡,是狼,必須結束它,才有民主政治可言。只要這種理念深入人心,就會有推翻中共暴政的契機出現。而一味諫言請求,用多大的善意,也改變不了獨裁者的本性,更不可能創造結束專制的契機。古語說,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不把敵人當敵人,不知敵人本性,怎麼有戰勝敵人的可能?那「己」的力量在哪裏?在每一個追求自由的人心中!天下從來沒有任何力量,超過人心中追求自由的力量大!這個力量,使全世界多數國家成為了民主國家,中國人絕不會例外!

當年薩哈羅夫、索爾仁尼琴們強調必須結束共產暴政時,完全不知道後來是葉利欽站在路障上,振臂高呼,最後有七十年曆史的共產帝國,三天就垮臺了。他們當年完全不可能預測是這種方式。當年如果有像中國改良派這樣的人去質問他們,你給我說說,怎麼結束共產黨?他們也一定無法回答,但他們確信:共產黨是邪惡,一切專制獨裁都是絕不可忍受的邪惡,對邪惡不可再抱任何幻想,必須用一切手段結束它。堅定、清晰、不斷地傳播這個信息,讓這個信息深入人心,就有推翻專制的契機、奇蹟出現。結果,他們成功了。

●別再夢想「朝野良性互動」

今天,對於中國知識份子來說,不用你「原創」,你只要學習美國先賢的思想精神,「copy」俄國以及東歐知識份子的經驗,中國革命就有成功的可能。今天的問題是,很多人總是強調中國現實的特殊性,把眼光盯在統治者身上,幻想皇帝能接納諫言、開明起來,而不是把眼光放到民眾身上,靠民眾覺醒後產生的力量。不少人一直期待「朝野良性互動」。問題是,在野,就有「上朝」的可能。但共產黨承認你「在野」嗎?它只知道要拚死保住自己的朝廷。

思想是行動的前提和基礎,在今天中國知識界那極少數要挑戰專制者的人中,如果「諫言」「改良」的聲音還是主流的話,那麼共產專制在中國的結束就仍是遙遙無期。

百年前的戊戌變法,以康梁逃亡國外,譚嗣同等六君子被殺害結束。百年後今天中國的現狀,連戊戌變法前的中國都不如,豈止不如,幾乎是沒法比。戊戌變法之前,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可以在全國到處結社、出版刊物,領導思想風潮,宣傳鼓動維新改革。而今天,在中國沒有任何結社的可能,更沒有任何出版自由。一個溫和的諫言,都絕不可能在任何中國報刊發表出來;一個溫和諫言的執筆者,都被投入監獄,中國人還要繼續一廂情願地期待共產黨改革嗎?難道現在還不到理直氣壯地呼籲要用革命結束中共政權的時候嗎?



2010年3月2日於美國
——原載《觀察》

Re: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5th, '10, 01:01

用革命結束專制之後,關鍵是以什麼原則和理念建立新制度,保護個人權利還是繼續高舉至今無數中國文化人推崇的群體、國家、民族利益的大旗?只有把保護個人權利放在高於一切群體、「人民」的利益之上,才可能建立一個真正的憲政共和國。 」

:D :D :D

Re: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5th, '10, 19:38

我哋粵族人冇興趣同啲漢族人搞咩民主嘅支那!支那嘅前途係點同我哋粵族人冇關!

我哋粵族人祇會對創建獨立民主嘅大粵有興趣!

Re: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5th, '10, 20:21

曹長青:當今中國有「暴力革命」嗎?

近年來,在海內外推動中國民主運動的聲浪中,有一種聲音似乎很占道德高地,那就是所謂「反對暴力革命」,也就是說,反對用暴力推翻中共統治,反對「以暴易暴」。這是聽起來非常政治正確的話。在當今文明世界,「和平、理性、非暴力」已經成為一種共識,甘地、馬丁路德金、達賴喇嘛等也成為這種主張的象徵性人物。於是一些中國民運、異議人士也開始舉起這面「道德大旗」,崇高而義正詞嚴地反對「暴力革命」。

但不知道有誰去思考一下做這種宣稱的前提:第一,什麼是暴力革命?第二,中國現在是否存在暴力革命的問題?第三,有人主張屠殺中共官員嗎?

首先,什麼是暴力革命?在人類近現代史上,最典型的暴力革命是法國大革命和全世界範圍的共產革命。在這種革命中,代表「暴力革命」本質的並不是「用武裝力量奪取政權」,而是用屠殺、清算前朝,包括殺害平民,然後建立一個更殘暴的專制政權。

其次,在目前的中國,是否存在暴力革命的問題?中共用武裝奪取政權後,六十年來一直用各種殘暴手段維持著專制統治。中國人民一直處於被施暴的狀態。

在暴政下,在獨裁專制已經在主動施暴的情況下,你能做的只是要不要抵抗、要不要行使「自衛的權利」罷了。正在被施暴的人民根本不存在暴力革命的問題,不存在「對暴政施行暴力」的問題(在理論上不是,形式上不存在,實力上沒有可能)。

你不能把「抵抗暴力」的自衛當作暴力行動來否定和指責。如果把反抗暴力當作暴力來指責,就等於對一個正被強暴的人說:你不可以「以暴易暴」。這種說法起到了兩個壞作用,第一,讓施暴者不感到威脅;第二,降低了反抗者反抗的意願,因為被施暴者受到雙重壓力,一是來自施暴者的(還在繼續施暴),二是來自旁觀者的(指責你:抗暴是錯誤的)。更可悲的是,那個讓你不要抗暴的人,也正在被施暴。

第三,有誰主張要在推翻共產政權後,把中共官員全殺掉,或者徹底清算,統統關進監獄,然後建立另一個專制?有人說,打著民主旗號的人,照樣可以搞暴政。沒錯,共產黨就是如此。但別忘了,共產黨在高舉民主大旗的同時,從來都清清楚楚地表明,他們是要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

而在今天推動中國民主運動的人士中,即使最最極端的,也沒有人主張把中共官員全殺掉,然後建立另一個「人民民主專政」。更何況,在世界文明走到今天這種現狀下,在共產國家倒台後全部無一例外,都走向民主政治的歷史事實面前,憑什麼預測,中國人就「劣」人一等,就會有暴力革命發生?

蘇聯和東歐共產制度結束,只有齊奧塞斯庫被殺掉;其它國家都沒有殺人,甚至沒有法律追究責任重大的前共產黨人;而且包括羅馬尼亞在內都步入正常民主國家,根本沒發生所謂以暴易暴的事情。今天,如果中共政權垮臺,難道會有人主張要把共產黨人像法國大革命時代那樣統統拉出去砍頭?

綜上所述:第一,在中國,人民用武裝革命推翻中共政權的可能性很小(武器在哪裏?),即使有,也不是負面的暴力革命,而是抗暴自衛;第二,推翻中共政權後,屠殺前朝官員、建立另一個獨裁政權的可能性更小。所以說,對目前的中國人來說,根本不存在暴力革命的問題。

有人舉楊佳的例子,表示暴力傾向、暴力革命的可能。而事實上,楊佳事件完全是個特案,一個在法制不健全國家的個人復仇事件,根本和誰要暴力革命推翻政府毫無關係。而那個案子的完全黑箱作業處理,才是暴政下根本沒有司法可言、個人權利完全被碾碎的典型。個例的殘殺案件哪個國家都有,無論多麼兇殘都和制度本身「合理合法」地踐踏個人權利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是兩個性質根本不同的事情。

在全國人民都噤若寒蟬,嚇得根本就不敢抗暴、連一絲暴力革命的影子都沒有的情況下,在絕大多數知識份子要麼沉默,要麼像張藝謀、王蒙、余秋雨之類那樣為專制添磚加瓦的現狀下,硬要找一個不存在的靶子打,那它所起的作用,更多是把百姓繼續當順民的奴性一面合理化,給知識份子的軟弱、沒有勇氣反抗提供「高級」理論借口。

而共產黨對那些所謂「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回答是什麼呢?成天喊非暴力的楊建利被關了五年,撰文要讓共產黨繼續執政30年的王策被關了三年多,現在「溫和、理性地」請共產黨修憲、痛斥「以暴易暴」的劉曉波又被判11年。

在這種現狀下,人們是否需要理清「暴力革命」到底是怎麼回事之後,再反「暴力革命」呢?在英文中,美國人的獨立革命就叫做revolution(革命),也有人稱是violent revolution (暴力革命),但這和中國人共識的暴力革命(法國大革命模式、列寧革命模式)明顯是兩回事。

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思想家托馬斯.潘恩在《常識》一書中早就指出,反抗專制,包括武裝反抗,是人的基本權利,這是「常識」。而美國的獨立戰爭,就完全是武裝反抗,並最後贏得了一個自由、獨立、偉大的美國在地球上的出現。而指導獨立戰爭,並成為美國建國二百多年來最重要根基的文件《獨立宣言》,就明確寫著,「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暴政之下時,人民就有權、也有義務推翻這樣的政府。

美國獨立宣言提出的最重要思想,就是人有不可轉讓、不可剝奪、不可侵犯的三大權利: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三大權利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就有權改變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政府。」人民有權,推翻暴君統治。所以美國用憲法條款的莊嚴形式,來保障人民擁有槍支彈藥的權利。眾所周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確保言論、新聞、宗教這三大自由,第二修正案就是確保人民擁有武裝的權利。而擁有武裝,就為必要時推翻暴政的「革命」,包括「武裝革命,暴力革命」提供了條件和可能。所以不管發生多少重大的惡性槍殺事件,美國人也不會同意廢除這個憲法條款,剝奪人民的持槍權。現在美國三億人口,民間有二億五千萬槍支,幾乎人手一槍。

參觀過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傑佛遜紀念堂的人,可能都會注意到,在紀念堂的屋頂,刻著這位《獨立宣言》起草者、美國第三屆總統的名言:「我在神的殿堂上發誓,向殘害人類心靈的一切形式的暴政永遠宣戰。」
所以,面對暴政,人民有自衛的權利,有起義的權利,有武力反抗的權利,更有像美國先賢們一樣,用暴力革命推翻暴政的權利!

面對一個對中國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政權,人民如果有能力武裝推翻它,當然是完全合法的。但遺憾的是,在中國文化人中,主流聲音似乎是:推翻共產專制=暴力革命;而在共產黨那裏:結束一黨專制=顛覆政府。那這兩伙不是跑到同一個路子上去了嗎?難怪共產政權怎麼也推不倒呢。

其實,現在高喊「非暴力」,多少有點矯情。因為中國的現實是,十三億人,如果絕大多數是楊佳,產生大規模的惡性殘殺事件,你呼籲一下,或許有點針對性。但今天中國的現實是,勇敢起來反抗暴政的人太少了,而唯唯諾諾、甘心做奴隸的人太多了。

有人引證並強調說,甘地、馬丁路德金的「和平、非暴力」的主張最後都卓有成效,為什麼我們不能效仿?但他們忽略、或者有意迴避了一個明顯的事實:甘地等人面對的是民主體制,並不是他們多有能耐,而主要是民主政府的理性面對,才使他們的努力產生了作用。相反,面對獨裁政權,達賴喇嘛的「非暴力」喊了半個多世紀也毫無效果。

今天,中國已出現各種形式的抗爭,包括維權活動等等,都對摧毀那個制度起一定作用。但有人硬是把維權活動貼上「非暴力」的標籤,用「非暴力、暴力」的概念來劃分反抗運動,言外之意,只有體制內改革、溫和維權才是「高級的」「文明的」,而其他更強烈形式的抗爭就是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就沒有合法性。在中國人根本連武裝革命的影子都沒有的情況下,跟在甘地們後面唱「非暴力」的高調,只能削弱人們推翻中共的勇氣、銳氣和決心,甚至阻擋結束暴政的契機的產生。



(更多文章見:http://caochangqing.com 或推特:http://twitter.com/caochangqing
2010年2月10日於美國
——原載《觀察》 (
http://www.dajiyuan.com)

Re: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5th, '10, 20:26

粵嚟粵掂 wrote:我哋粵族人冇興趣同啲漢族人搞咩民主嘅支那!支那嘅前途係點同我哋粵族人冇關!

我哋粵族人祇會對創建獨立民主嘅大粵有興趣!


yes, 所以就要睇睇有咩方法、時機可以令粵脫支独立!!! :D :D :D

Re: 曹長青:用革命結束中共暴政

Mar 25th, '10, 23:43

topic-t737.html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891970-1-1.html
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8919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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