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11th, '10, 23:05
黃賢︰還原「辭職再選」和「一國兩制」
原刊於2010年4月9日 香港信報 財經新聞 時事評論
日前有關五區總辭的討論,又一次掀起上綱上線的爭論。各路諸侯忙於表態效忠,各種似是而非的論調紛紛出籠。加上推動者語言不修邊幅,使整個行動陷入假議題,既未能聚焦核心議題,更模糊了兩個核心問題,即:「辭職再選」的法理依據,和內地官員言論對「一國兩制」的影響。前者涉及普通法在香港的地位。後者足以否定設計「一國兩制」的原意。
兩個被模糊的核心問題
「辭職再選」是議員就重要議題辭職,再藉參與補選,訴求民意,是議會制度的重要手段,古今通行。推動者,既有社會活動家,也有富豪權貴,連兩位英國首相也曾積極參與推動。
我們都是歷史上幾起重要的「辭職再選」事件的直接受益者,特別是我們尊貴的立法會議員,更多方面得益。可以說,辭職再選是議會制度的核心價值,更是民主制度的管制倫理。但推動者沒有做功課,未能據理力爭,一直處於被動。
「一國兩制」目前直接對象是港澳,但旨在台灣。誠如鄧小平所說:「『一國兩制』構想的提出還不是從香港問題開始的,是從台灣問題開始的」。用內地的話:香港是「次要矛盾」。若主次不分,言論不慎,容易誤了大事,為兩岸政治談判設置障礙。但內地官員本位主義嚴重,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不管五月補選結果如何,都是典型的雙輸局面。該是全民放下爭論的時候,沉澱一下思路,多為國家、香港想想。為彌補前此討論不足,避免日後重蹈覆轍,有必要對兩個核心問題作出詳細論述,即:一方面有必要重新認識辭職再選的歷史背景和法理根源,排除誤區;另一方面,要進一步認識一國兩制的真諦以及在香港實施時的誤區。
歷史教訓
縱觀英國辭職再選二百五十年的經歷,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辭職再選是議會制度的核心價值,更是民主制度的管制倫理。辭職再選可以是抗衡「多數獨裁」的手段。辭職再選這個機制是普通法的重要構成部分。
辭職再選是「非常武器」,應限定在重要原則性問題而意見嚴重不一的情況下,有必要訴求民意時才使用。
社會大變革但體制跟不上導致各持份者意見嚴重分歧的時候,辭職再選是認定民意的重要手段。
辭職再選必定有社會代價,會牽涉費用。以前幾起辭職再選有沒有以不撥款或不借出場地要脅的言論?或許有,但歷史已經不屑記載這些末節。
辭職再選的先決條件是法治。辭職再選對執政者雖然是麻煩的事(兩個月選三次),但也不輕易去改法,雖然在個別普通法國家執政黨內部出問題時,曾經修法。
從英國的例子來看,辭職再選有利暴露和解決社會深層矛盾。先決條件是執政者最後有氣度雅量,能持平對待壓力。哪怕開始時各方意見嚴重分歧,一再(四再)交鋒,但最後都皆大歡喜,還孕育了一個克制、持平,公義,和處之泰然、衡平處事的政治生態,特別是通過廢除不合時宜的法律,從而健全法治,從根本上消弭社會深層矛盾。
從英國的發展來看,每次辭職再選,再配上法治觀念等等,都有利日後一兩代人適應和化解社會變化的矛盾。從農業革命到輕工業革命、重工業革命、壟斷資本主義等等階段,英國是唯一一個不必經過革命或內戰的國家。所以鄧小平也曾感慨說出:「明白普通法為什麼不會出現法西斯。」
「一國兩制」始末
「一國兩制」這個名詞是鄧小平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在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首度提出的。他說:「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種制度是可以允許的。」(我有幸參與成立該協會;當天我在秦城用膳。)目標是台灣。台灣始終是北京的首要考慮。
領土問題解決後,可以更寬容,更有氣度。在保釣人士建議下,確實短暫改變了台灣政策。此前一直是「解放台灣」;一九七三「十大」新的提法是:「台灣一定要解放。我們偉大的祖國一定要統一。這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志願和神聖義務。」一九八二年香港問題提出,一國兩制就套用在香港上。上面已經提到:「『一國兩制』構想的提出還不是從香港問題開始的,是從台灣問題開始的」。這機遇本身有好處,讓內地有大好機會培養幹部適應一國兩制的體制。
香港主權問題容易解決,在眼皮底下,跑不了。台灣情況複雜多了。百年體系,不容「授權」。更不是黨天下,兩個黨魁談攏就成事。六四—野百合年代後,又失去了向心力。香港還處理不好,更遑論台灣。
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執行,日益缺乏氣度。到了二○○四,所有台灣主要政黨領導都公開反對一國兩制。目前台灣當局的任何涉及兩岸的措施,先決條件就是以「不會有一國兩制或和平統一等政治語言」為前提。才十年,絕好的設計就成了反面教材,若不根本性改變,會進一步從兩方面對兩岸日後發展設障礙:其一,為兩岸政治談判增加困難。哪怕要談,沒有民眾認受性的體制、法律、解釋、言論等等,都會成為對岸日後政治談判的底線,宛若一七六九年的翻版。因被某些官員不盡不實的反對,可以預期,「辭職再選」、「公投」等等必在其列。
其二,不僅沒有培養識大體顯氣度的合格幹部,相反,僅篩選出一批居高臨下的官老爺。在香港可以依賴憲制特色,簡單強行施政,但後果是容易敗壞管制倫理,加劇深層結構矛盾。憲政特權化,容易導致內地主管官員買辦化,豢養一種「是謂能養」的利字當頭心態。對台,現在主要辦法還是「讓利」;不敬,何以成事?
五月,除了本地選舉,兩岸三地會有ECFA談判、港台協會成立,官員互訪等等多方面新的互動。希望能藉此新的機遇,重新回到一國兩制的正軌。
黃賢生於香港,畢業於拔萃男書院和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獲法律博士學位,曾在美國最大的國際事務法律事務所工作;一九八二因間諜罪被囚秦城;一九八九秋罪名推翻。一九九二年返港,今在兩岸三地從事策略顧問工作。
黃賢